中施企协科委字﹝2015﹞3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单位,工程建设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我会决定继续开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请各行业、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筑)协会(联合会)按照《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2),认真组织企业申报。本行业未成立行业协会的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由集团总公司组织申报。
各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科委办公室。推荐函内容应包括各奖项推荐数量和汇总表。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成果、企业和个人必须符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管理办法》及《评审细则》规定。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科技创新成果奖
申报成果应是在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取得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奖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运营良好,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投入比例较大,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多、质量高,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
申报个人应在科技工作中有突出成绩,且近三年取得过专利、工法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每个法人单位限申报1人。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书(包括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是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准备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须登录“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表”、上传“证明材料”,并确保提交成功。
3、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连同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纸质申报书内容须与网络填写内容保持一致。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和书面同时申报的方式。
网络申报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10日,各推荐单位请于5月15日前向科委办公室申请领取网络申报卡号和密码。
书面推荐函和申报书,请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6月11日至12日报送科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醒冬、宗丽霞
电 话:010-63253478、63253479
传 真:010-6325348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www.cacem.com.cn)
附 件:1、中施企协科技奖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2014年度中施企协科技奖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成果、企业各一名)
附件1:
中施企协科技奖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内容
1、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
2、成果立项文件(扫描件);
3、课题验收报告(扫描件);
4、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报告(扫描件);
5、成果所获的专利、工法等知识产权证书(限10件,扫描件);
6、科技查新报告(扫描件);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扫描件);
8、成果在应用单位产生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公章(原件)。
申报书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第2~8项合计不超过43页。
二、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申报书内容
1、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申报表;
2、上年度内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计划书扫描件;
3、上年度内企业取得授权专利的证书扫描件;
4、上年度内企业获批工法证书扫描件;
5、上年度内由企业组织完成并经评价(鉴定)的科技成果(不含QC)证书扫描件(只需提供封面、主要完成单位页、科技成果登记表页);
6、上年度内企业专有技术成果获得的科技奖项(不含QC)证书扫描件;
7、上年度内企业获科技类先进称号奖励证书扫描件;
8、上年度内企业投入研究与开发经费及所占企业总经营利润比例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财务报表为准)。
三、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申报书内容
1、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申报表;
2、近三年(2012—2014年)内由申报人参与完成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证书扫描件;
3、近三年内由申报人参与完成并获批工法的证书扫描件;
4、近三年内由申报人参与完成并鉴定的科技成果(不含QC)证书扫描件(只需提供封面、主要完成人页、科技成果登记表页);
5、近三年内由申报人参与完成的成果所获科技类奖项(不含QC奖)证书扫描件;
6、近三年内由申报人参与完成并公开发表、发行的论文及专著扫描件(只需提供著作权证明材料);
7、近三年内申报人获得科技类荣誉(称号)奖证书扫描件。
四、上传格式及装订要求
申报书内容网络上传格式按系统要求。报送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律采用A4纸平装成册,一式一份。申报书应编制页码,证明资料按顺序排版,不同部分应当用彩页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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